2010-06-22
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
6月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即将结束,但安全生产从来没有休止符,安全生产要时刻警钟长鸣。“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”,必须进一步加大《安全生产法》的执法监督力度,对在安全生产上不尽职责、不负责任的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和责任追究。不仅要进行“亡羊补牢”的责任追究,更要重视“曲突徙薪”式的监督管理。把预防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责任担当起来,让矿难的悲剧不再发生。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 中铁三局桥隧公司 王新平 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的主题是“安全发展、预防为主”。安全发展就是要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以人为本,让安全生产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。预防为主就是强调安全生产重在预防,通过科学的安全生产措施和严谨的安全生产管理,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。让人痛心的是就在全国各行各业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,不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的时候,6月21日河南平顶山卫东区兴东二矿发生爆炸事故,47名鲜活的生命被无视安全生产责任的矿难吞噬。“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”的警钟再次响起。 我们知道,无论是落实安全生产措施,还是完善安全生产管理,事关成败的是责任,首屈一指的也是责任。无论是重大矿难事故,还是恶性交通事故,几乎每起安全事故无一例外的都是人为原因造成的责任事故,是人的责任缺失或疏忽导致了事故的发生。因此我们要时刻牢记“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”的谆谆告诫,在各自的岗位上、工作中,担当起、履行好安全生产责任,避免一起起本不该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。 首先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。在我们班组工作中,无论是从事什么职业,工作在什么岗位,都要时刻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。只有自己意识到安全责任,才能在居安思危中查找安全隐患,完善安全措施,规范安全操作行为,确保安全生产的措施、制度落实到位。只有树立了牢固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,安全生产的目标才能在班组的工作和生产中得以贯彻和实现。提高班组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,需要靠宣传教育去强化,我们也欣喜地看到许多企业在以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为契机,采用巡回演讲、主题横幅签名、职工现场宣誓等多种形式来唤起和增强班组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。同时我们更要清楚地知道,安全生产月的活动是有期限的,但安全生产从来没有休止符。让班组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在心中扎根,必须依靠长期的安全文化建设来实现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