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易经》第六十二卦 小过 雷山小过 震上艮下 *ME+Sz[E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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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过:亨,利贞,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宜下,大吉。 .S<fdG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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彖曰:小过,小者过而亨也。 过以利贞,与时行也。 柔得中,是以小事吉也。 刚失位而不中,是以不可大事也。 有飞鸟之象焉,有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宜下,大吉;上逆而下顺也。 (9)%2x?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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象曰:山上有雷,小过;君子以行过乎恭,丧过乎哀,用过乎俭。 DR( O@c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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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六:飞鸟以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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象曰:飞鸟以凶,不可如何也。 F%iXW R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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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二:过其祖,遇其妣;不及其君,遇其臣;无咎。 g`Of^ms*
象曰:不及其君,臣不可过也。 -.WRI&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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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三:弗过防之,从或戕之,凶。 JzJK#Mzi
象曰:从或戕之,凶如何也。 nzWlqDr>_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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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四:无咎,弗过遇之。 往厉必戒,勿用永贞。 >9<Zy`
象曰:弗过遇之,位不当也。 往厉必戒,终不可长也。 %y0VO^KV^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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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五:密云不雨,自我西郊,公弋取彼在穴。 LZteH!ra
象曰:密云不雨,已上也。 xB,7R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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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六:弗遇过之,飞鸟离之,凶,是谓灾眚。 )@,J;3]@
象曰:弗遇过之,已亢也。 T0_a~<eV~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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